
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,依照稅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,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,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,
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,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,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、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、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》及其實施條例規定: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,是指企業為了開發新技術、新產品、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用,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,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,
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%加計扣除;形成無形資產的,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%進行攤銷,以促進企業加大研發投入,提高自主創新能力,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稅收優惠政策。
1、減少稅收
通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,可以為企業節約大量稅收。舉例來說,如果企業2014年預計利潤1億,按照25%的稅率,不做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需要交2500萬的企業所得稅;如果企業2013年投入研發費用5000萬,那么可以抵扣2014年5000萬*12.5%=625萬稅收,也就是說2014年只需要交2500-625=1875萬的稅,節省了625萬。
2、梳理企業研發項目
通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實施,可以梳理公司的研發項目,理順公司的研發經費,利于企業持續歸集研發費用。